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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扫黑除恶】盛杰等4人恶势力集团涉嫌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案宣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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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4日,由江干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盛杰、张品等4人恶势力集团涉嫌敲诈勒索、诈骗一案一审公开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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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,盛杰、张品等4人在杭州市江干区注册成立公司。2017年10月至12月期间,该4人组成以盛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组织,多次以信用贷款、抵押贷款为名实施犯罪活动,事先收取数额不等的考察费,以保证金、利息费、GPS费等名义让被害人签订明显不利的各类合同,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,以“还款超过时间”等为由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借款,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,以“谈判”“协商”、纠缠、要挟不归还车辆等方式迫使被害人付款。该组织犯罪数额巨大,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,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。
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、地位,以敲诈勒索罪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盛杰有期徒刑13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;以敲诈勒索罪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品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;对被告人谢袁以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;对被告人李平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5千元。
供稿丨崔露颖
编辑丨竺黎燕
/ 江干检察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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